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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街道民安村民安美园北区 门面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梧桐街道民安村民安美园北区门面招租项目公告

 桐乡市梧桐街道民安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梧桐街道凤鸣路南,民安村民安美园北区门面,经梧桐街道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选定承租对象,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共七处标项(标项地址、面积、招租底价详见下表)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所在层/总层数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招租底价

/年)

租赁用途

1

民安村凤鸣路南2020-16

地块一

1/17

83.68

三年

21132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行业

夹层/17

83.07

2

民安村凤鸣路南2020-16

地块二

1/17

114.68

三年

22464

夹层/17

44.59

3

民安村凤鸣路南2020-16

地块三

1/17

76.57

三年

18984

夹层/17

71.77

4

民安村凤鸣路南2020-16

地块四

1/17

133.42

三年

32016

夹层/17

104.77

5

民安村凤鸣路南2020-16

地块五

1/17

76.57

三年

18984

夹层/17

71.77

6

民安村凤鸣路南2020-16

地块六

1/17

114.68

三年

22464

夹层/17

44.59

7

民安村凤鸣路南2020-16

地块七

1/17

83.68

三年

21540

夹层/17

83.07

 

2、招租要求:(1)本次招租房屋为20251月起出租(具体按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承租人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2)租金按竞租价,三年内不变动。(3)竞租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同时竞租一个或多个标项,每竞租一个标项须交保证金5000元,并写明竞租标项序号,竞租成功后保证金转为租房押金,竞租不成功的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竞得人,其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还保证金。(4)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公示结束后15天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5)租金按年度一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付清。如果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房租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6)公开招租,一次性投标报价,价高者得。

3、投租人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0日至202516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

5、联系方式:     

桐乡市梧桐街道民安股份经济合作社:费先生    联系电话:13750770128(市府网689128)

梧桐街道招标采购中心:0573-88956253   

 

 

梧桐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20241230

 


附件下载:
民安村民安美园北区门面招租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