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斜桥镇乡村道路提升项目——2025年度市政道路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斜桥镇。
2.2建设规模:全镇范围内市政设施维修。
2.3合同预算价:200万元。
2.4维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招标范围:全镇范围内市政设施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14:00时止 ,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斜桥镇云星路4号二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庆万路187号 地 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凌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573-87781666 电 话: 0573-87239013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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