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绿洲花苑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A3304820630005481001001 标段招标公告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绿洲花苑二期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330482-04-01-51838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绿洲花苑二期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5509.5800万元,工程概算33704.16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6141.71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8200.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700.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500平方米,非计容架空层面积2051.6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5幢17层高层住宅楼、3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变配电房、室外给排水、综合布线、围墙、绿化景观、道路场地等室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独山港镇绿洲花苑北侧,创业路南侧地块,东至滨港路绿化带,南至绿洲花苑,西至盛港路,北至创业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绿洲二期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日照分析、水土保持、水土监测及验收、土壤氡检测、节能评估 、能效测评等第三方服务)、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内容(测绘费、预测绘费、竣工测绘费、能耗测绘费、宗地费等项目所可能涉及的测绘检测费用)、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具体施工、设计、采购、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及界面见发包人要求。其中室外生活给水、电力供配电系统、燃气管网配套、通信三网接入,不计入本次施工范围但纳入施工总承包服务管理、协调、服务范围,由投标单位在清单中按要求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详见附件《大市政施工界面》。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24266.5668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900日历天。
2.4其他:/ 。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投标人。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3 个,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 33/1116-2015)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 12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上述条款3.13-3.17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平湖)(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PH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 12月17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4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代理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招投标方式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招 标 人:平湖市临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翁金线388号 地址:平湖市漕兑路 13 号<总商会大厦 D 幢18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73-85807578 电 话: 0573-85126963
邮 箱: 邮 箱:172527797@qq.com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