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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盐于公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涉铁先行段施工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4-10-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盐于公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涉铁先行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T2024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发改项〔2024〕9 号批准建设其中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盐于公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浙嘉交许〔2024〕5000102 号许可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盐县,S207 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盐于公路至南北湖互通段),起点桩号 K22+512.70,顺接 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茜柳路至盐于公路段),终点桩号 K26+122.427,与规划建设的 S207 秀洲至仙居公路海盐通元至澉浦段新建工程(疏港公路)相连,涉铁先行段(本项目)为其中一段,具体实施范围为:主线K24+665-K24+945,长度280m;南北湖互通H匝道HK0+120.866~HK0+240,长度119.134m;南北湖互通I匝道IK0+100-IK0+111.385,长度11.385m。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等。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中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线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标准段路基宽度 33.5 米;互通上、下匝道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标准段路基宽度12.5 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参照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盐于公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涉铁先行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范围设置一个监理段,监理服务期为:27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81.9956万元,其中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概算建安费金额585.7297万元本次招标对应的概算监理费19.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90900分至20241181400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181400_,投标文件递交至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会议室(1)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32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邮编:314300                             邮编:314300

联系人:卢工                             联系人:沈文浩

电话:0573-86026460                      电话:0573-86180051

传真:/                                  传真:0573-86180037

 期:20241029

投标人须知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盐于公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涉铁先行段施工监理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盐于公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涉铁先行段施工监理

    

 

自201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注:

1、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或副总监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盐于公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涉铁先行段施工监理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在岗要求

备注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人社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

1

未在在建项

目上任总监

理工程师或

副总监理工

程师职务

自有

人员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

2、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历应附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

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提供在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 为有“在建项目” 。

6、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xyfw.jtyst.zj.gov.cn/jtgcgsxx/index.html,联系电话:0571-83789631。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改建工程(盐于公路至南北湖互通段)涉铁先行段施工监理

     

备注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

 

 

 

注: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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