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文件-01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7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个单项工程造价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桥梁的施工业绩(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的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及施工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造价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提供的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或施工合同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上述材料均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统一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个单座桥梁工程造价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道路桥梁组合工程(其中单座桥梁工程造价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的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及施工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单座桥梁造价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提供的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或施工合同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为准,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备案表)未载明的,以施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上述材料均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须提供业绩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佐证材料。”。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时”统一延期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
三、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四、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五、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招标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丽娟0573-89101182
地址:嘉善县魏塘街道智里路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鋆0573-84227073
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白水塘东路208号建协大厦10楼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