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余排污权总量指标租赁结果公示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根据《桐乡市排污权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桐政发〔2018〕22号)文件要求,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审核及租赁双方友好协商,富余排污权总量指标租赁结果如下:
1、桐乡市濮院丰达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与桐乡市诚信后整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化学需氧量1.500吨,氨氮0.150吨,承租有效期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8061994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桐乡市金昇资源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