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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续聘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24-01-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开展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续聘工作的通知

各省库专家:

现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定于20241月份开始开展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简称省评标专家库2024年度专家续聘工作,本次续聘聘期为3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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