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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高铁枢纽至海盐快速路(永泰路互通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3-09-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嘉兴高铁枢纽至海盐快速路(永泰路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A3304240590005138001             

1. 招标条件

嘉兴高铁枢纽至海盐快速路(永泰路互通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9-330424-04-01-986457赋码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的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2.1本项目位于海盐县沈荡镇融嘉新城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高架桥与规划永泰路设置1对平行匝道以及地面辅道工程,实施长度约0.78公里

2.2.2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2792.6 ,建安费用约9709.6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菱形互通上下匝道采用双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9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永泰路互通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叉、智慧交通及沿线设施]等的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专题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及地下隐藏构筑物、管线等进行探测等全部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7日历天,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批复后20日历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4)初测、初勘、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5)根据进度要求,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6)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7)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7日历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

8)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最终数量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9)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7_日历天内完成征地拆迁图编绘;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及电子版图纸(CAD格式和PDF格式)各一份,各阶段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2.5项目标段:设一个勘察设计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269时00分至2023年1017900分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017900分,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快递外包装上务必注明项目名称,不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收件人:黄侃赟,联系电话:18857358644。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黄侃赟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2) 各投标人寄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会议开始之前,由监督查验上述资料。

(3)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并加盖公章)),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haiyan.gov.cn/ZL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39号

联系人: 

  话:0573-8602018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

人:黄侃赟

   话:0573-86180051

   真:0573-86180037

 

 

2023926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

勘察

201871日以来,投标人成功完成过一条一级及以上公新(或改或扩)建工程(含互通匝道)(养护工程及整治工程除外)的勘察工作

设计

201871日以来,投标人成功完成过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或改或扩)建工程(含互通匝道)(养护工程及整治工程除外)的设计工作

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二)20187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①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时间为准

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等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承继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该材料须体现工程规模并且满足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按投标人须知3.6款处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871日以来,担任项目负责人成功完成过一条一级及以上公新(或改或扩)建工程(含互通匝道)(养护工程及整治工程除外)的勘察设计项目。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安全设施工程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资格证书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后续服务负责人 

1

由项目负责人担任。

注:1、对主要人员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未出现姓名、任职或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时间为准。

2、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五)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且资格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4、主要人员职称专业名称要求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和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交通土建、桥隧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7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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