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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妇幼保健院母婴照护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2023-05-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盐县妇幼保健院母婴照护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妇保院202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盐县妇幼保健院母婴照护中心 已由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302-330424-04-01-345985备案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盐县妇幼保健院(海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西路689

2.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28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墙、顶、水电、空调等设施改造工程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300.36万元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55900分至20235161400分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5 16 14 00 分,地点为 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银燕大厦二楼211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海盐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西路689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                   

联 系 人:黄国栋                          联 系 人:孙惠琴                                      

电话:0573-86110745                       电话:0573-86967778                                 

 

 2023 5 5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6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7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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