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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海域告字【2023】1号2号出让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3-05-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平湖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于2023 3  30日至2023 5  10日挂牌出让 2 宗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宗海基本情况 :

宗海

名称

宗海区位

出让面积

(公顷)

用海类型

用海期限

成交价(万元)

竞得人

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1号、22号泊位

平湖市海域

42.8927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29.0201公顷、港池13.8726公顷

“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

30

5500

江海港平友港务有限公司

嘉兴港独山港区B区25号、26泊位

平湖市海域

41.1734公顷其中:29.5576公顷、港池11.6158公顷

“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

30

5500

浙江海港独山海河联运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 2023  5  10日至 2023  5  16 日(5个工作日)。

三、该宗海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单位: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

      联系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825583、0573-85023065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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