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善土告字[2023]37号善土储A2023-2号地块《出让须知》第七条“受让人资格审核”第9点“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即竞得入选人开户的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申请人资金实力的凭证,包括资金证明和(或)银行存款证明,数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竞得入选人拟申请投标地块的起始总价(起始总价为拟申请竞买地块土地面积乘以该地块起始价),出具的时间为拍卖报名起始日至2023年10月25日的时间段”,其中出具的时间改为“拍卖报名起始日至2023年11月3日的时间段”。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