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高铁枢纽至海盐快速路(永泰路互通工程)设计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202306-1号
1.招标条件
嘉兴高铁枢纽至海盐快速路(永泰路互通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9-330424-04-01-986457赋码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嘉兴高铁枢纽至海盐快速路(永泰路互通工程)设计咨询(重新招标)(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沈荡镇融嘉新城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茜柳路至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高架桥与规划永泰路设置1对平行匝道以及地面辅道工程,实施长度约0.78公里。
2.2 项目总体概况: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菱形互通上下匝道采用双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9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2792.6 万元,建安费用约9709.6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咨询、施工图设计咨询(含施工图预算审查)及变更设计咨询(如需)。
2.4 设计审核服务周期: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初步设计完成后15天内提供设计咨询意见(含初步设计概算第三方初审报告),各阶段施工图完成后20天内提供设计咨询意见(含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变更设计完成后10天内提供咨询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含公路),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中标人的投标。
3.3 与招标人及本项目设计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及项目咨询实施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本项目的设计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2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3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4.2 本项目采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投标人自行注册账户及办理相关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4时00分,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邮寄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收件人:黄侃赟,联系电话:18857358644。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黄侃赟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2) 各投标人寄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会议开始之前,由监督查验上述资料。
(3)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并加盖公章)),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重新注册账号后(首次登录)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路39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
邮政编码:314300 邮政编码:314000
联系人:刘工 联 系 人:黄侃赟
电 话:0573-86020187 电 话:0573-86180051
传 真:/ 传 真:0573-8618003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 |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含公路),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 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或改或扩)建工程(含互通匝道)(养护工程及整治工程除外)设计咨询或设计的项目。 |
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二)2018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①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时间为准。
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承继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该材料须体现工程规模并且满足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资格证书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
后续服务负责人 | 1 | 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或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担任。 |
注:1、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四)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复印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且资格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如资格证书中未体现聘用企业名称的,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
2、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