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用能指标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盐能交易〔2021〕1号
根据《海盐县用能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办法(试行)》,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就用能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组织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和交易价格
用能权名称 |
R新增用能 □超额用能 |
用能指标 |
4804吨标煤(等价值) |
交易基准价 |
80元/吨标煤 |
交易价格 |
384320元 |
二、受让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财务能力;
3.已通过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获得申购用能指标资格。
三、交易需提交资料
1.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文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理人须有单位授权书。
四、报名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17: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南4楼413室。
联系电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6117861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86111274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