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开发区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海大道、海湾大道等破损严重路段道路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jkfq2022—2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开发区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海大道、海湾大道等破损严重路段道路大中修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21〕49 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杭州湾港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及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东海大道、海湾大道。
2.2建设规模:实施东海大道、海湾大道等破损严重路段道路大中修工程,长度约5.8公里,城市主干路;道路总面积150000平方米;道路两侧增设停车位2000个。
2.3项目概算工程费用:约6000万元。
2.4计划周期:勘察设计总周期30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2.5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范围内的建设方案、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以及前期咨询服务、工程勘察、路面检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③,或②和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桥梁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8日 9时00分至2022年6月20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
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4时00分。
6.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到场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①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资信技术标)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递交【接收标书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请选择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未在规定时间寄达接收等问题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闵莉,联系电话:0573-86177058,地址:浙江省海盐县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沟通好接收投标文件事宜,并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递交所用时间【因疫情影响,快递存在不稳定因素,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②投标人采用自行送达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同时递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证明,以及出示盐易码为绿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杭州湾港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
联系人:肖磊
联系电话:0573-8680080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科技城银都大厦8楼
联系人:闵莉
联系电话:0573-86177058
2022年6月8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③,或②和③。(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桥梁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
4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5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6 | 省外企业备案证明 | 浙江省省外设计企业应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
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8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