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干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工程二期EPC
补充文件
补01号
一、本工程联合体的牵头人修改为:“施工单位”,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内容作相应调整。
二、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均付于牵头人(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章)
代理单位: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