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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许村镇美丽河湖创建--龙渡湖片区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1-05-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许村镇美丽河湖创建--龙渡湖片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许村镇美丽河湖创建--龙渡湖片区项目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临杭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许村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分为五个区块(其中东河港、龙渡湖区块按沿河12m为界细分内外):①大门港区块:绿地面积约3574m2,施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花岗岩(或块料)铺装总面积约1065m2、透水混凝土面积约2683m2、条石坐凳长度约200m、景观小品及照明配套设施等;②东河港区块内(沿河12米范围内):绿地面积约7754m2,施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透水混凝土面积约198m2、塑木平台面积约148m2、钢木栏杆约91m及照明配套设施等;③东河港区块外(沿河12米范围外):绿地面积约15577m2,施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透水混凝土面积约309m2、景观小品及照明配套设施等;④黄安桥港:绿地面积约9785m2,施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花岗岩(或块料)铺装总面积约142m2、透水混凝土面积约943m2、塑木平台面积约150m2、挡土墙约558m、景观小品及照明配套设施等;⑤龙渡湖区块内(沿河12米范围内):绿地面积约1784m2,施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花岗岩(或块料)铺装总面积约539m2、钢木栏杆约120m、驳坎修复约15m、单臂廊架1座、景观小品及照明配套设施等;⑥龙渡湖区块外(沿河12米范围外):绿地面积约4938m2,施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花岗岩(或块料)铺装总面积约174m2、透水混凝土面积约634m2、条石坐凳长度约200m、围墙长度约40m、单臂廊架1座、景观小品及照明配套设施等;⑦上塘河区块(沿塘街-崇文路):绿地面积约136m2,施工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花岗岩(或块料)铺装总面积约1259m2、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约925m2、上桥楼梯及排水、照明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本工程概算投资(建安部分)约 1382万元。

2.4计划工期:2021930日前全部完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嘉建(201810号)、(嘉建(20196号)文件规定,本工程类别为(园林绿化工程B二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项目主管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5  19 日至2021 8    10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申领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海宁市临杭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许村镇                             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

    编:     314400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人:       查女士         

    话:                                          话:       0573-87297016   

    真:                                          真:       0573-87297016    

 

 

2021 5 19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项目经理资格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项目主管资格,须提交职称证书(或项目主管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201611日以后竣工的园林绿化工程 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8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

项目经理业绩

具有园林绿化工程 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8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7

信用中国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8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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