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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黄湾村级创业创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处厂房租赁项目信息公告NC2021055

信息发布时间:2021-04-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

本中心受海宁市黄湾村级创业创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宁市黄湾村级创业创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处厂房租赁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NC2021055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月租金

起始上浮价

交易保证金()

租金  递增

优先   权人

是否租赁用途限定

是否   腾空

1

黄山园区9号厂房

(黄湾镇黄山村堰头场42号黄湾创业创新中心)

3542

3

0

270000

2

星莹区块11号厂房

(尖山新区金牛路1号黄湾中心创业园)

3511

3

0

270000

3

星莹区块14号厂房

(尖山新区金牛路1号黄湾中心创业园)

3697

3

0

270000

注:1.租赁范围不包括厂房屋顶租赁;

2. 亩产效益绩效评价面积按占地面积1:1.4比例折算;

3. 标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项目规定

1.月租金交易起始价、成交价和结算价。

标的月租金交易起始价按下表分档设立:

亩均税收档次

(万元/亩)

10以下

10-11

(不含)

11-14

(不含)

14-17

(不含)

17-20

(不含)

20以上

月租金交易起始价

(元/平方米)

34.50

19.00

17.50

16.50

15.50

14.50

各竞买人在上述各档月租金交易起始价基础上对月租金上浮价按0.1/平方米的整数倍进行报价,上浮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其上浮价作为中标上浮价。月租金交易成交价为上述月租金交易起始价按中标上浮价上浮后的价格。月租金结算价为一个租赁周期满后根据实际亩均税收贡献档次所对应的月租金成交价。

2.租赁用途限定:各标的应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或特殊要求。

3.竞得人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下的,取消续租资格。考核评价面积4亩以上的竞得人不属于规模以上企业的,取消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在当年度租金结算时间点,竞得人若属于规上企业则当年度月租金单价每一档相应优惠2元计算。

4.竞买人需取得尖山新区工业项目准入。项目实施须严格按照准入范围进行,超准入范围项目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实施。未经许可擅自增加或改变准入范围允许的生产工艺或设备,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已出租厂房。

5.原承租人报名需提供转让方出具的亩产税收完成情况证明。

6.装修期:无。

7.保留价:无。

8.各标的租赁起始日期:合同签订时双方合同约定。

9.竞得人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10.本项目各标的无优先权人。

11.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竞得人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

12.竞得人设置广告、标志等,费用自理,且需经转让方和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项目实施应采取安全保障、环保治理等有效措施,如产生周边不可调和投诉举报影响社会稳定或出租方利益的,在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同时,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相关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六、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1423日~428日(工作时间);

看样联系人:徐林伟,联系电话:18767365520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七、报名

竞买人报名须完成线上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现场资格审查。

1.线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2021423日上午9:00428日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2.缴纳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应于202142816:00前通过网银转账非现金柜面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两种方式,向报名系统中竞买标的提示的指定账户单笔转款(不同标的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报名多个标的的,其保证金应分别单独缴纳),缴款账户也可在系统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查看。保证金缴纳流程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第2款。

2)保证金代缴。保证金允许代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视为缴款人替竞买人代缴保证金。竞买人与代缴人就保证金代缴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与中心无涉,中心有权对保证金缴纳、退还、转款、没收等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3)以下情况视为保证金缴纳不成功:

保证金未转至指定账号的;

竞买人未足额缴纳或超额缴纳保证金的;

保证金到账超时的。

4)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3.现场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

竞买人完成线上注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后,提交以下资料赴交易中心确认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表(附件1);

2)竞买承诺书(附件2);

3)《报名电子确认单》(网上注册报名后打印);

4)提供尖山新区工业项目准入预审意见书;

5原承租人报名的提供转让方出具的亩产税收完成情况证明;

6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上述若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自然人委托的还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同一委托代理人仅可接受一位竞买人的授权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代理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撤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不合格,无竞买资格:

1)不符合受让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

3)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

4)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

5)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代理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429日上午10:00

地点:本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

九、成交原则

1.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标的若仅一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则采取不改变该交易标的已公布的条件直接成交,该竞买人成为竞得人;该竞得人在报名时提交的《竞买承诺书》中承诺的起始价作为成交价;若对应标的有两人及以上递交报名申请资料的,则对该交易标的进行书面竞价,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竞价会,竞价规则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二部分。

2.项目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签订合同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合同样本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一、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或首付款)和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赁期到期前30天内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不包括竞价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算公式:成交总价(租金)=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租金涉及递增的,后一年的租金=前一年租金 *1+增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4.履约保证金:除成交价款外,竞得人还应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含水电押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总价的6%计算。履约保证金应在《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签订前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二、 保证金的退还

1.竞得人无违约的,其保证金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付清款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转让方向中心出具《退保证金通知函》,交易中心在收到《退保证金通知函》后五个工作日原路退还(不计息);竞得人违约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三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3.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其保证金作误入款在竞买人提出申请(或项目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4.保证金退还涉及代缴的,均原路退还至代缴人账户。

十三、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保证金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竞买人应价后撤回的;

2)因竞买人原因(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参加竞价会但所有竞买人均对于起始价不应价)导致所报标的流标的;

  (3)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4)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成交后放弃受让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8)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十四、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五、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4405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573-87657826

项目交易文件在名时在窗口领取,也可点击本链接下载。

要素交易(手机端、电脑端)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资料下载栏或交易指南栏,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直接观看视频。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423


第二部分  竞价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标的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竞买人)

本项目采用书面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竞价会现场。

1.书面竞价规则

竞价开始后,竞买人在主持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的,确定有效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该标的的竞得人,其报价为该标的的成交价,有效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竞得人;竞价标的有优先权人并行使其优先权的,则优先权人以有效最高报价竞得该标的。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唱标记录表》上签名或盖章。

报价保留到元,且不得低于各标的交易起始价,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并修正小写报价,报价未保留到元的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并修正报价。竞买人报价低于交易起始价、拒绝修正报价或未报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其他规定

2.1 竞买人进入竞价会现场后,遵守开标纪律,对故意扰乱现场秩序的竞买人,工作人员有权劝其退场并取消其竞买资格。

2.2竞买人不按时参加竞价会或竞买人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过程不因竞买人的中途退场而中止。

2.3竞得人当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按第一部分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处置。


第三部分 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报名

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手机端(微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1.1电脑端

1.1.1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1.1.2点击网站左侧“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1.1.3点击“注册”按钮注册账号。

1.1.4选择“个人”或“企业”(包括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填报,该身份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竞买人将以此身份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等手续。

1.1.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文字提示,然后填写:

账号:自己设定,6位数以上,仅限于英文和数字。

密码:自己设定,8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

身份证号码:请输入您的真实身份证号码(必须是参与本次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竞价后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系统自动检验。

手机号码:输入竞买人手机号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将在5分钟发送,竞买人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在左侧输入框,并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注册成功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跳转至登录页面。

1.1.6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录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左侧菜单栏“(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您的真实信息填写完整并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左侧菜单栏“(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勾选“我已经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 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网上竞价协议的签订。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点击选中“农村产权交易”类别,选择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按钮,若选择多个标的的可以继续添加其他标的,多选或选错的,可以选中已报名的标的点击“取消报名”删除错选的标的,选择完毕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提交后所有报名标的均不允许修改。

点击“(第四步)打印电子确认单”,通过短信验证后可点击下方“打印”按钮,打印或保存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1.2手机端(微信)

1.2.1竞买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1.2.2进入公众号点击“报名竞价”,进入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1.2.3点击注册账号。

1.2.4选择“个人”或“企业”(包括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填报,该身份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竞买人将以此身份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等手续。

1.2.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文字提示,然后填写:

账号:自己设定,6位数以上,仅限于英文和数字。

密码:自己设定,8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

身份证号码:请输入您的真实身份证号码(必须是参与本次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竞价后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系统自动检验。

手机号码:输入竞买人手机号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将在5分钟发送,竞买人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在左侧输入框,并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注册成功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跳转至登录页面。

1.2.6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录要素交易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点击“交易报名”栏进入交易报名;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您的真实信息填写完整。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明确竞价要求和违约责任。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右上角的“+”键,选择项目类型:“农村产权交易”),点击报名标的,点击“确定”按钮,若选择多个标的的可以继续添加其他标的,多选或选错的,可以选中已报名的标的点击“删除”按钮删除多选或错选的标的,选择完毕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提交后所有报名标的均不允许修改。

点击“(第四步)获取电子确认单”,通过短信验证后打印或截屏保存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2.缴纳保证金。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2.1竞买人点击“(第五步)缴纳保证金”或根据《报名电子确认单》(第四步)上指定的账号,通过网银转账或非现金柜面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两种方式单笔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同标的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报名多个标的的,其保证金应分别单独缴纳。

2.2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系统对应标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将显示“已确认到账”,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可参与网上竞价。

2.3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成功的,系统将显示“未确认到账”,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缴纳保证金,以取得竞价资格完成项目报名。

2.4竞买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影响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系统将在保证金缴纳、竞价、资格审查等环节提供短信提醒服务,请竞买人尽量关闭短信屏蔽,以免错过提醒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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