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海城际铁路场站配套项目-亮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01
1.本监理项目Ⅰ、Ⅱ、Ⅲ标段图纸修改,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中所有需到现场的人员(包括法人代表、项目总监等),开标评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均不作要求。
3.如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陈洁,电话:15757181214。
注: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做好邮件的相关保护工作,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损坏、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费投标人自理。如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接收人。
4.投标单位派员送达的投标文件的(所派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09时30分-10时00分,接收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接收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陈洁,现场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同步查验密封情况等。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送到立即离开。
5.开标前,公证机构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并公证,投标人(如有参加)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7.评标办法中商务标评审采用的下浮率A、投标价格权重B、浮动率C以及离散度D系数,在开标时所有商务报价宣读完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当场随机分四次分别抽取。
8.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附:海公管办﹝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招 标 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