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海宁市 >> 交易公告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杭海城际铁路场站配套项目许村站接驳道路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杭海城际铁路场站配套项目许村站接驳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海城际铁路场站配套项目许村站接驳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备案号2103-330481-04-01-574819,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城际铁路杭海线许村站,环通锦绣路、景树路、袁余线、崇文路。

2.2项目概况:随着许村镇停车场及城际铁路杭海线许村站的即将投入使用,现状站点出行仅为锦绣路连接线单条道路出行,极为不便,为考虑站点道路环通,减少站点运营过程中的交通拥堵问题,需增设站点处的交通网络,本次实施项目考虑利用现有施工便道进行改造,环通锦绣路、景树路、袁余线、崇文路,连通各交通干道,在城际铁路运营之中,世纪大道、连杭路实施之前提供交通便利。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本工程预算总投资约:540万元。

2.5工期: 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计划202146日开工,20216 6日完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

2.7质量目标: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参见资格后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312日至202141日上午09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并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自主登记。(未办理CA锁的单位,需在网上注册会员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再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招标文件及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登记后自行下载。

 4.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系统在线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系统在线支付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

投标人通过投标单位系统已登记项目中“在线支付保证金”功能进行自助网上缴纳。具体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文件(《关于实行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帐户备案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实施投标保证金在线支付和退还工作关事项的通知》)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系统确认为准。

(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招办(20176号文件规定办理)

注:1、非年金缴纳的,实行投标人保证金基本账户登记制度,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与基本账户应一致,如不一致的,将被否决投标。

2、投保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按《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

3、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形式的,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海建工2019-98号)。

4、采用保险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采用非线上递交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原件放至投标文件正本。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41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于202141日上午0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招标人定于202141日上午0900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书,上述人员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上公布。投标人未及时获取信息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海洲街道海州西路851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143502

  编:314400                                   编:314400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项女士   

  话:0573-87289727                            话:0573-87090333

  真:/                                        真:/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上链情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