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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及招标人自筹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公开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杭州下沙、海宁市长安镇

2.2 建规模:本项目线路总体由南向北,由杭州地铁1号线文海南路站引出,自浙江钱塘区白杨街道经海宁高新区至长安镇区,终点杭海城际铁路长安站。项目线路全长约20公里,暂定设车站7座(另预留1座),包含地上、地下车站。最高运行速度120km/h,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96.85 亿元, 其中直接工程费 约为61亿元(含车辆购置费)。

2.3招标范围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报告编制项目招标 1 个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1)编制单位应通过对相关资料的研究,结合《海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实际,充分考虑线网资源共享、沿途穿越重要道路(管线)、换乘节点和沿线土地综合利用,对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系统、科学的论证,编纂完成符合国家、地方审批要求的《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批必需的各项专题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建设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专题研究报告》、《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节能评估专题研究报告》、《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客流预测专题报告》、《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题报告》、《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题报告》、《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安全预评价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压覆矿产资源专题报告》、《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文物保护研究专题》、《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交通衔接一体化研究专题》、《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地震安全性研究专题》、《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征地拆迁研究专题》、《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防洪研究专题》、《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投融资研究专题》和《下沙至长安市域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如投标人无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资格或条件的,则必须分包给有资格或条件的单位编制,但分包的单位须委托方认可;

2)负责组织相关工可附件专题报告通过有关评审及取得评审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

2.4服务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各相关专题研究通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或专家评审【其中,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3. 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工程咨询内容,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 完成备案,备案包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

2)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工可批复文件,时间以工可批复时间为准)。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除业绩只要求牵头人外,其他成员均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②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自2016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铁路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工可批复文件,时间以工可批复时间为准。若合同中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则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及姓名的方可有效)。

2)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年1228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011909时00分通过海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免费注册登记链接 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119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评标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到场开标的相关投标单位人员及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律不作要求。其他要求如下:

1)本工程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顺丰,拒绝到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达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邮寄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在规定时间外寄达接受等问题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蔡昌武,电话:13116563815。

2)如投标单位派员现场送达投标文件的(所派人员必须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6楼

联系人:孙先生                             人:王皞、蔡昌武

 话:13586301212                        话: 0571-85809385、86707851、13064770022、131165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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