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海宁市 >> 交易公告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园区新丰路改造提升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园区新丰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园区新丰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的项目代码2106-330481-04-01-482901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海宁市钱塘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周王庙镇工业园区,工程分为两段路面,新丰路段西起之江路,起点桩号(K0+000),东至桑梓路,终点桩号(K1+018),全长1018m;道路红线宽度为8m;华锦路段西起之江路,起点桩号(K0+000),东至机站港桥,终点桩号(K0+293.45),全长293.45m;道路红线宽度为5-8m;沥青路面结构;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路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安设施工程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470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园区新丰路改造提升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嘉建(2018)10号)文件

规定,类别为市政工程C三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投标单位建造师(以项目经理资格)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11820211130上午1000分,登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技术标资料中,格式自定;

4.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hn.jxzbtb.cn/HNBidOpening/。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021-11-30   10:00 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钱塘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周王庙真桑梓南路501    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203-1206

  编:314400                             编:314400

联系人:先生                           人:朱先生

  话:13666794002                        话:0573--87239122

   真:                                   真:0573--87239122   

2021年11月8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到期,经过继续教育合格,新证正在核发中的,附继续教育合格证扫描件,仍视为有效。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7

进浙承接业务

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8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0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扫描件。

3、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上链情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