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盐官镇丰士5#地块二期1#~20#四联排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官镇丰士5#地块二期1#~20#四联排桩基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 2107-330481-04-01-733996 ,招标人为海宁市盐官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盐官镇丰士5#地块二期内。
2.2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海宁市盐官镇丰士5#地块二期内,本次招标范围包括1#~20#房共20幢四联排的桩基工程。根据设计图纸本工程桩基采用Φ400先张法预应力砼管桩和Φ500钻孔灌注桩,先张法预应力砼管桩设计有效桩长31米~33米,总根数1155根,总长度36652米,钻孔灌注桩设计有效桩长32米~33米,总根数385根,总长度12397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概算投资(建安部分)约1244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4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嘉建(2018)10号)、嘉建〔2019〕6号文件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年 11 月 3 日至2021年 11 月25日 10 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进行申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投标资料中,格式自定;
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在建工程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为准。
4.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http://hn.jxzbtb.cn/HNBidOpening/。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上传完毕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 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和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盐官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三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573-87688151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1 年 11 月 3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及任命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2017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桩基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5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桩基规模的,可补充该业绩的建设单位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原件扫描件) |
7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8 | 流动资金 | 具有5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须提供企业自己开出的财务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9 |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提供投标单位建造师(以项目经理资格)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10 | 进浙施工 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11 | 信用中国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12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3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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