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天然气门站工程(项目名称)A3304810620000823001001标段邀请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许村天然气门站工程(项目名称) ;全省统一赋码:2104-330481-04-01-255959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104-330481-04-01-25595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海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编号:A3304810620000823;总投资:1200.0万元;招标估算价:1200.0万元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许村镇塘南路北侧,谢家浜河道西侧 2.2 建筑规模:本项目位于许村镇塘南路北侧,谢家浜河道西侧。项目总用地约1.1237公顷,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其中生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1253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179平方米,门卫约5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海宁市许村天然气门站工程施工,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工艺管道安装、装修、通风、消防、智能化、室外附属及绿化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定额工期:210日历天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标段划分: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9558851204004188468;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系统在线支付或工程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时00分。 3.7 其他条件:。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最低价投标法。 | ||||||||||||
5.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本工程经邀请确认,取得投标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c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 ||||||||||||
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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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海宁市公管办。 | ||||||||||||
10. 备注:。 |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