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民路(江南大道—袁硖港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联民路(江南大道—袁硖港南)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12-330481-04-01-593647,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硖石街道、北起江南大道、南至袁硖港南侧。
建设规模:北起江南大道,由北向南,途径宏达国际学校、周匝公路,横跨袁硖港,全线长约 393.713m。
2.2 投资概算(建安):约3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桥梁、电力管道、通信、绿化工程。路灯、交安设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无分包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市政工程B二类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06日14时0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注册登记访问以下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自定。
4.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http://hn.jxzbtb.cn/HNBidOpening/。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1、合同签订,按海人社(2016)154号文件缴纳工伤保险,开工报告批准并进场后,付合同价的15%(作为预付款);
2、工程开工后每2个月支付一次工程款,支付经全过程单位审核的当期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0%(首次支付工程款时全额扣回预付款,若本次工程款不足以扣回预付款,则工程款抵扣预付款,不再支付当期工程款;在下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上期剩余未扣回的预付款;每期工程款支付时须提交当期施工发生的变更申请单);
3、工程完工,初验通过,工程变更备案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60%;
4、合同内所有工程交工验收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75%;
5、所有资料交全(资料要求详见附录《联民路(江南大道—袁硖港南)工程资料移交清单》),并符合造价结算审核要求,付至合同价的85%;
6、造价结算经审核后,留审定造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付清。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注:(1)本项目合同总价按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款分两条线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操作办法依据海防欠薪领办〔2019〕6号及最新文件,拨付比例按海建工(2020)118号文件,如项目出现停工停产情况的则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暂停支付。农民工工资付款周期同合同工期,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已付农民工工资款。
(2)合同履行中有重大甩项工程,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0%的,应在支付工程款时扣减相应金额。
(3)合同履行中有重大增加工程,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0%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对增加部分价款同比例支付。
(4)合同履行中工程变更累计变更金额(上述第(2)、(3)情形除外)超过200万元或超过合同价15%的,经全过程咨询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对超过200万元或合同价15%以上部分的金额在交工验收通过后同比例一次性支付。
招标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人民广场C座5号 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143号502室
楼10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665775 电 话:0573-87090333
传 真:/ 传 真:0573-87090332
2021年11月16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
2 | 资质证书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
5 | 项目经理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扫描件) |
6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具有2017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需同时含有道路桥梁工程)】,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2)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提供扫描件,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 |
7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
8 | 流动资金 | 具有100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提供原件扫描件) |
9 | 进浙施工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 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1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12 | 投标报价异常情况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总报价)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或总报价]异常一致的定义为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价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费率[精确到百分数两位小数]有5家(含)以上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定义为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价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费率[精确到百分数两位小数]以规律性的升序或者降序排列有5组(含)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13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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