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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受海宁市海正司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阿斯顿马丁等六辆机动车转让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1123
二、标的概况
一号标的物:车牌号为浙J5B65U小型轿车一辆。车辆品牌为阿斯顿马丁,车辆型号为SCFHDDBT, 发动机号为AM1138019,车辆识别号为 SCFHDDBT9EGF04183,车辆出厂日期:2014年2月1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5月24日,排量:5935ml,功率:410kw,车辆成新率:64.4%,车辆仪表显示里程30906公里(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为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5月,保险有效期至2022年3月22日,使用性质:非运营;尾气排放标准:不明(特别提醒:对于车辆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车辆落户地的环保排放标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判别,并务必到车辆落户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咨询;如排放标准不符合车辆落户地要求的,车辆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谨慎竞拍)。是否限牌、是否改装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车辆描述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务必请各竞买人到现场看样。车辆拍卖均不带牌号。车辆有查封无抵押。本次交易不支持银行贷款。
特别提醒:该车外观有轻微刮擦痕迹,后盖、车门等多处车身固定螺栓有拆卸痕迹。蓄电池失效,发动机搭电仍无法启动,整车性能不详,车门玻璃无法正常关闭,内饰磨损正常,因场地限制底盘情况不详。车架号码与登记信息核对一致,发动机号码因场地限制无法核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看样! 该车辆经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询无未处理违法记录(本次查询仅供参考,不含城管违法记录,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评估价:973245元,交易起始价:973245元,保证金:97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号标的物:车牌号为浙F1RF57小型越野客车一辆。车辆品牌为巡洋舰,车辆型号为JTMHU01J, 发动机号为1GRB575367,车辆识别号为JTMHU01J8H4151817,车辆出厂日期:2017年7月1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8年3月28日,排量:3956ml,功率:196kw,车辆成新率:76.7%,车辆仪表显示里程71103公里(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为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3月,保险有效期至2022年3月1日,使用性质:非运营;尾气排放标准:不明(特别提醒:对于车辆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车辆落户地的环保排放标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判别,并务必到车辆落户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咨询;如排放标准不符合车辆落户地要求的,车辆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谨慎竞拍)。是否限牌、是否改装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车辆描述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务必请各竞买人到现场看样。车辆拍卖均不带牌号。车辆有查封无抵押。本次交易不支持银行贷款。
特别提醒:该车外观多处有刮擦痕迹,前保险杠、右前叶子板、右后叶子板等多处有修复痕迹。发动机可以正常启动,运行正常,仪表显示有胎压灯常亮,内饰磨损正常,有备胎,因场地限制底盘情况不详。车架号码与登记信息核对一致,发动机号码因场地限制无法核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看样!该车辆经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查询有未处理违法记录1条(本次查询仅供参考,不含城管违法记录,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评估价:583495元,交易起始价:583495元,保证金:58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三号标的物:车牌号为浙J2W2S7小型轿车一辆。车辆品牌为宝马,车辆型号为WBA7F210, 发动机号为20021174N63B44C,车辆识别号为WBA7F2102GGE12185,车辆出厂日期:2015年8月1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1月5日,排量:4395ml,功率:330kw,车辆成新率:61.7%,车辆仪表显示里程47094公里(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为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月,保险有效期至2022年3月6日,使用性质:非运营;尾气排放标准:不明(特别提醒:对于车辆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车辆落户地的环保排放标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判别,并务必到车辆落户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咨询;如排放标准不符合车辆落户地要求的,车辆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谨慎竞拍)。是否限牌、是否改装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车辆描述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务必请各竞买人到现场看样。车辆拍卖均不带牌号。车辆有查封无抵押。本次交易不支持银行贷款。
特别提醒:该车外观多处有轻微刮擦痕迹,车身前部有明显碰撞修复情况,机盖油漆起泡。蓄电池失效,发动机搭电可以启动,仪表显示正常,内饰磨损正常,因场地限制底盘情况不详。车架号码与登记信息核对一致,发动机号码因场地限制无法核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看样!该车辆经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询有未处理违法记录2条(本次查询仅供参考,不含城管违法记录,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评估价:644703元,交易起始价:644703元,保证金:64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四号标的物:车牌号为浙J8Y8A8小型轿车一辆。车辆品牌为保时捷,车辆型号为WP0AA299, 发动机号为DKC012764,车辆识别号为WP0AA2999MS205552,车辆出厂日期:2020年10月10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21年1月5日,排量:2981ml,功率:283kw,车辆成新率:95%,车辆仪表显示里程10536公里(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为准),保险有效期至2022年3月4日,使用性质:非运营;尾气排放标准:不明(特别提醒:对于车辆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车辆落户地的环保排放标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判别,并务必到车辆落户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咨询;如排放标准不符合车辆落户地要求的,车辆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谨慎竞拍)。是否限牌、是否改装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车辆描述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务必请各竞买人到现场看样。车辆拍卖均不带牌号。车辆有查封无抵押。本次交易不支持银行贷款。
特别提醒:该车外观情况基本正常,蓄电池失效,发电机搭电可以启动,仪表显示有发动机故障灯常亮,内饰磨损正常,因场地限制底盘情况不详。车架号码与登记信息核对一致,发动机号码因场地限制无法核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看样! 该车辆经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询无未处理违法记录(本次查询仅供参考,不含城管违法记录,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评估价:1147258元,交易起始价:1147258元,保证金:114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五号标的物:车牌号为浙FV3C57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车辆品牌为新凯牌,车辆型号为HXK5031XSWVT4, 发动机号为80440425,车辆识别号为LB1WA7B3XF8056253,车辆出厂日期:2016年7月7日,车辆注册日期:2016年7月14日,排量:2996ml,功率:165kw,车辆成新率:65%,车辆仪表显示里程83704公里(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为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7月,保险有效期至2021年6月26日(车辆已脱保),使用性质:非运营;尾气排放标准:不明(特别提醒:对于车辆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车辆落户地的环保排放标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判别,并务必到车辆落户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咨询;如排放标准不符合车辆落户地要求的,车辆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谨慎竞拍)。是否限牌、是否改装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车辆描述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务必请各竞买人到现场看样。车辆拍卖均不带牌号。车辆有查封无抵押。本次交易不支持银行贷款。
特别提醒:该车后保险杠、左后翼子板等多处有剐蹭痕迹,后雨刮臂缺失,机械钥匙缺失。蓄电池失效,发动机搭电仍无法启动,整车性能不详,内饰磨损正常,因场地限制底盘情况不详。车架号码与登记信息核对一致,发动机号码因场地限制无法核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看样!该车辆经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查询无未处理违法记录(本次查询仅供参考,不含城管违法记录,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评估价:193648元,交易起始价:193648元,保证金:19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六号标的物:车牌号为浙FN0Q57小型越野客车一辆。车辆品牌为牧马人,车辆型号为1J4BA5H1, 发动机号为BL546314,车辆识别号为1J4BA5H16BL546314,车辆出厂日期:2010年11月1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1年6月13日,排量:3778ml,功率:146kw,车辆成新率:31.1%,车辆仪表显示里程85050公里(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为准),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6月,保险有效期至2022年3月23日,使用性质:非运营;尾气排放标准:不明(特别提醒:对于车辆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车辆落户地的环保排放标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判别,并务必到车辆落户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咨询;如排放标准不符合车辆落户地要求的,车辆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谨慎竞拍)。是否限牌、是否改装由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车辆描述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务必请各竞买人到现场看样。车辆拍卖均不带牌号。车辆有查封无抵押。本次交易不支持银行贷款。
特别提醒:该车多处有磕碰及生锈痕迹,车身多处有改装情况。蓄电池失效,发动机有维修痕迹,搭电仍无法启动,仪表显示正常,车辆整车性能情况不详,内饰磨损正常,有备胎,因场地限制底盘情况不详。车架号码与登记信息核对一致,发动机号码因场地限制无法核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现场看样!该车辆经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查询无未处理违法记录(本次查询仅供参考,不含城管违法记录,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评估价:127355元,交易起始价:127355元,保证金:12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标的物的视频资料和图片链接:
上述标的物的视频资料和图片(详见文末附件链接),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竞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看样联系人联系(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3-87220278,统一安排看样时间:2021年10月29日9:30—10:30)。
若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六、报名
竞买人线上注册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即完成项目报名。
1.报名方式
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操作说明视频教程可扫描本公告末尾二维码直接观看,或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报名视频教程”栏观看。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9:00 ~ 11月10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报名时间
竞买人应于2021年11月10日16:00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证金应单笔足额缴纳。竞买人可通过网银转账或非现金柜面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两种方式,向报名系统中竞买标的提示的指定账户转款(不同标的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报名多个标的的,其保证金应分别单独缴纳),缴款账户也可在系统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查看。
5.保证金缴纳流程: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第2款。
6.保证金代缴
保证金允许代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视为缴款人替竞买人代缴保证金。竞买人与代缴人就保证金代缴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与中心无涉,中心有权对保证金缴纳、退还、转款、没收等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7. 保证金有以下情况的作误入款退回,视为报名不成功:
(1)保证金未缴入指定账号的
(2)保证金未足额缴纳
(3)保证金超额缴纳的
(4)保证金到账超时的
(5)同一标的保证金分多笔缴纳的
8.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七、网上竞价
竞买人完成项目报名后,即可以在竞价时间内进行网上竞价,网上竞价由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组成,竞价流程及规则详见本文件第三、第四部分。操作说明视频教程可扫描本公告末尾二维码直接观看,或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报名视频教程”栏观看。
1、一号标的物:
自由竞价:2021年11月11日09:00 ~ 10:00;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
2、二号标的物:
自由竞价:2021年11月11日11:00 ~ 12:00;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
3、三号标的物:
自由竞价:2021年11月11日14:00 ~ 15:00;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
4、四号标的物:
自由竞价:2021年11月12日09:00 ~ 10:00;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
5、五号标的物:
自由竞价:2021年11月12日11:00 ~ 12:00;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
6、六号标的物:
自由竞价:2021年11月12日14:00 ~ 15:00;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
八、付款要求(资金结算)
1、本项目的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进入中心平台统一结算。各成交标的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定金,竞得人应在项目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缴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竞得人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在转让方办理交易价款划转手续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交易双方应根据项目(标的)成交总价以转账方式缴纳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交易成交总价计算,以每个标的成交总价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向竞得人按以下标准收取:
(1) 100万元(含)以下的,按成交金额0.8%;
(2)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5%;
(3)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4%;
(4) 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3%;
(5) 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2%;
(6)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1%;
(7)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08%,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支付款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1、竞得人应在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合同。
2、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3、交易标的成交总价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竞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项目签约手续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十、保证金的退转
1、竞得人无违约的,其保证金转作合同定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交易中心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竞得人违约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一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3、 保证金误入款的退还
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齐全的,其误入款立即原路返还(不计息);
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不全的,中心将在在竞买人完善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4、保证金退还涉及代缴的,均原路退还至代缴人账户。
十一、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最终出价人的资格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
5.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放弃受让的;
6.拒绝签订合同或办理过户手续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竞买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保证金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权成交后违约的,则竞价标的重新交易时,原承租人不再享有优先权。
十二、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办理。
十三、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0573-87657825
十四、其他事项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本《交易文件》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法律有关规定办理。
项目交易文件请点击本链接下载。
视频资料请点击本链接下载(1号标的、2号标的、3号标的、4号标的、5号标的、6号标的)。
图片请点击本链接下载(1号标的1/2/3/4/5/6;2号标的1/2/3/4/5/6;3号标的1/2/3/4/5/6;4号标的1/2/3/4/5/6/7;5号标的1/2/3/4/5/6;6号标的1/2/3/4/5/6)。
竞价视频教程和报名视频教程二维码: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第二部分 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报名
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微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1.1电脑端
1.1.1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1.1.2点击网站左侧“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1.1.3点击“注册”按钮注册账号。
1.1.4选择“个人”或“企业”(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填报,该身份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竞买人将以此身份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等手续。
1.1.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文字提示后,自行设置账号与密码:
账号:6位及以上,字母、数字或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密码:8位及以上,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身份证号码:选择“个人”身份的填写竞买人的身份证号,选择“企业”身份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须为参与本次竞标的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真实身份证号,由系统检验,竞价后竞买人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
手机号码:输入竞买人(或企业经办人)手机号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将在5分钟发送,竞买人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在输入框内,并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注册成功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跳转至登录页面。
1.1.6使用上一步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要素交易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左侧菜单栏“(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竞买人真实信息填写完整并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左侧菜单栏“(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勾选“我已经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 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网上竞价协议的签订。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点击选中“产权交易”类别,选择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按钮,若选择多个标的的可以继续添加其他标的。
点击“(第四步)打印电子确认单”,通过短信验证后可点击下方“打印”按钮,打印或保存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1.2手机端(微信)
1.2.1竞买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1.2.2进入公众号点击“报名竞价”,进入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1.2.3点击注册账号。
1.2.4选择“个人”或“企业”(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填报,该身份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竞买人将以此身份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等手续。
1.2.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文字提示后,自行设置账号与密码:
账号:6位及以上,字母、数字或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密码:8位及以上,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身份证号码:选择“个人”身份的填写竞买人的身份证号,选择“企业”身份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须为参与本次竞标的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真实身份证号,由系统检验,竞价后竞买人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
手机号码:输入竞买人(或企业经办人)手机号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将在5分钟发送,竞买人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在输入框内,并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注册成功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跳转至登录页面。
1.2.6使用上一步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要素交易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点击“交易报名”栏进入交易报名;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竞买人真实信息填写完整并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认并勾选“我已经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网上竞价协议的签订。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右上角的“+”键,选择项目类型:“产权交易”),点击报名标的,点击“确定”按钮,若选择多个标的的可以继续添加其他标的。
点击“(第四步)获取电子确认单”,通过短信验证后打印或截屏保存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2.缴纳保证金。
点击“(第五步)缴纳保证金”,选择“方式一”或“方式二”其中一种进行缴纳,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2.1通过微信支付的,选择“方式二”(微信支付缴纳),点击“立即微信支付”按钮,手机端直接缴款,电脑端通过系统弹出的二维码扫码支付。
2.2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选择“方式一”,根据系统提示的账号或根据《报名电子确认单》(第四步)中指定的账号,以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单笔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3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系统对应标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将显示“已确认到账”,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可参与网上竞价。
2.4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成功的,系统将显示“未确认到账”,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缴纳保证金,以取得竞价资格完成项目报名。
2.5竞买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影响竞价的,则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本系统将在保证金缴纳、竞价、资格审查等环节提供短信提醒服务,请竞买人尽量关闭短信屏蔽,以免错过提醒短信。
第三部分 网上竞价流程
竞买人可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参与竞价:
1.手机端:竞买人进入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点击“报名竞价”栏,登录已注册报名的账号,选择所报标的,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或输入《电子确认单》上的动态口令进行验证。
2.电脑端:竞买人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登录“要素交易网上竞价系统”, 登录已注册报名的账号,点击报名的标的,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或输入《电子确认单》上的动态口令进行验证。
3.竞买人通过验证后进入“电子竞价大厅”,点击所要加价的按钮进行出价。优先权人在竞价过程中,通过点击“行使优先权”按钮行使优先权。
第四部分 网上竞价规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约定,并受此制约。
1.交易主体定义
1.1“产权交易机构”指组织本次产权交易活动的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2“转让方”指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人。
1.3“竞买人”指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1.4“最终出价人”指参与竞价且最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1.5“竞得人”指资格审查合格的最终出价人。
2.竞价规则
2.1网上竞价由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连续的阶段组成,竞价开始时间即为自由竞价开始时间。优先权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权。
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在竞价系统中,根据竞价起始价(当出现新的报价时按当前价)和规定的加价幅度(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加价幅度,单次最大加价幅度不得高于10个加价幅度)对竞买标的进行报价。在尚未有人报价的前提下,首次出价的竞买人可报起始价。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在18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竞买人对当前价加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争报价,当新的报价出现后,180秒限时竞价周期重新开始,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18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为最终出价人。
2.2最终出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即成为该竞价标的的竞得人,其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2.3竞价标的无人应价的,该标的流标。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2.4.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4.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竞价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2.4.3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4.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况消除后,可恢复网上竞价活动。
2.5因竞买人电脑或手机端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竞价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竞价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3.其他
3.1参与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规则中的各项规定,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3.2竞买人应慎重决定交易申请行为,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即表明对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3竞买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或操作失误承担全部责任。
3.4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本《网上竞价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