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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海宁市狮岭小学(暂定名)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1-10-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新建海宁市狮岭小学(暂定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海宁市狮岭小学(暂定名)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与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1-330481-04-01-103228 ,招标人为海宁市狮岭学校,建设资金:市财政安排解决。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丹枫路东侧、横山路北侧(详见规划红线图);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692.55㎡,其中:地上建筑18758.91㎡,地下建筑3933.64㎡;

2.3概算投资:建安费约8500万元;

2.4定额工期:556日历天;

2.5计划工期:2023415日前完成;

2.6招标范围:新建海宁市狮岭小学(暂定名)项目,包括桩基、地下室(含基坑围护)、土建、水电安装、装修、空调、通风、消防、幕墙、电梯设备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嘉建( 2018 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建筑工程B一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以项目经理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5日至20211105100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自定。

4.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http://hn.jxzbtb.cn/HNBidOpening/。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狮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宁经济开发区丹枫路西侧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143502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人:项女士

  话:720210                         话:057387090333

  真:   /                           真:057387090332

                                                 20211015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5

建造师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扫描件)

6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20171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 (类似工程指造价5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和厂房除外)),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3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证明, 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提供扫描件,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

7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 (类似工程指造价4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和厂房除外)),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3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证明, 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提供扫描件,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

8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9

流动资金

具有20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须提供企业自己开出的财务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10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11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2

没有被限制投标

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3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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