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罗星至南湖七星公路(嘉善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嘉善罗星至南湖七星公路(嘉善段) 已由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善发改设计〔2020〕253号文、嘉善县交通运输局浙嘉嘉交许【2020】2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业主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s.jxzbtb.cn)。
2.1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嘉善县境内的中国归谷园区西侧,起点与世纪大道相接并与湾北高速罗星互通连接线相交,终点位于嘉善县与南湖区交界上官塘航道中心,用地面积240.51亩。
2.2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嘉善罗星至南湖七星公路(嘉善段),本次建设的桩号为K0+000—K3+207段,全长3.207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道路宽52米,其中路基顶宽50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包含大桥0.5座(由嘉兴市南湖区实施),总长169.12米,中桥3座,桥梁宽为49m,2座中桥配跨为3×20m,1座中桥配跨为1×20m,总长158米,涵洞19道,平面交叉1处。
2.3技术标准:
(1)公路等级: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
(2)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3)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4)路基宽度:50m,路基填料采用厂拌石灰土填筑。
(5)桥梁宽度:50m,与路基同宽。
(6)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小桥、涵洞及路基均为P=1/100。
(7)地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基本烈度值为VII度,按照VIII度设防。
(8)通航水位:最高通航水位为1.76m。
(9)其它技术指标:均按现行公路及桥梁设计规范、规程、标准、定额执行。
2.4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16个月,施工缺陷责任期2年(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2.5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及其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7概算造价:本项目总投资为68387.03万元,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24650.4370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17日上午9:30时止,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s.jxzbtb.cn)自主登记;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电子清单(如有)和施工图纸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s.jxzbtb.cn)在登记后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下载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17日上午9:30时止;
4.3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发售价:免费。
4.4投标人在制作过程中若遇问题可与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新点公司联系(咨询电话:(Tel)400-928-0095,0573-82512016)或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许主任0573-84129500。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可以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s.jxzbtb.cn)向招标人提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7日上午9:30时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六室(嘉善县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3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s.jxzbtb.cn)上发布。
招标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地 址:嘉善县施家南路567号 | 地 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
邮 编:314100 | 邮 编:314100 |
联系人:梁英 | 联系人:俞鸿婷 |
电 话:0573-84606127 | 电 话:0573-84211066 |
传 真:0573-84606121 | 传 真:0573-84211099 |
2020年7月27日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标段 |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
标段 | 财务要求 |
施工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24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 投标人须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标段 | 业绩要求 |
施工标段 | 自2015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 路线长度不少于2km的新(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的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015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 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5)类似项目不含大中修工程。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施工标段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2017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①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投标人无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完成。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 路线长度不少于2km的新(改)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可不在证书有效期内,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
项目总工 | 1 | 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投标人无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完成。
2.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 “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 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 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 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
6. 项目经理担任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含大中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