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百步亭港流域(百步镇片区)综合治理工程III期--殷廊桥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百招2020-3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百步亭港流域(百步镇片区)综合治理工程III期--殷廊桥港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农经[2020]159号文件(项目代码2020-330424-76-01-13004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百步镇百联村。
2.2建设规模:治理殷廊桥港1条,计划新建护岸2694.2米、落缺河10处,绿化提升28956平方米,木平台与栈道90平方米等。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290.8867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盐县百步亭港流域(百步镇片区)综合治理工程III期--殷廊桥港工程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 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日9时00分至2020年6月12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百步镇政府四楼会议室(百步东路一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百步镇百顺路1号楼A座 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邮 编:314300 邮 编:314300
联 系人:陆水良 联 系 人:许芳玲
电 话:0573-86770008 电 话:0573-86883951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承担过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清淤除外)。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4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
5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6 |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他 |
1 | 投标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4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的。(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清淤除外),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