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尖山新区交安设施维修(应急抢修)工程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标线、标志牌、信号灯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280万元,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具体按照施工(维修)任务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0 年12 月29日至2021年1 月6日下午17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本项目所涉及的到场开标的相关投标单位人员及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律不作要求。递交时间:2021年 1 月 7日13:00时至13:30时,递交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企业服务大楼1楼103(海宁市黄湾镇治江路29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尖山新区 地 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0年 12月 29日
附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企业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B类证书。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C类证书。 |
7 | 企业业绩 | 2016年至今独立完成过类似交安设施零星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造价15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同时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供的证明和资料应具体能够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质量验收资料与相关证明文件等应采用有效清晰复印件提供。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
注:1、复印件必须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2、评委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如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虚假,将作废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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