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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至桐乡高速公路(杭浦至沪杭高速联络线)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宁至桐乡高速公路(杭浦至沪杭高速联络线)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至桐乡高速公路(杭浦至沪杭高速联络线)(下称“本项目”)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96号)项目业主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项目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站(http://www.zjhnztb.com/web/)、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规划起点设置于海宁市丁桥镇钱家场钱塘江边,与老01省道交叉处,北距杭浦高速约1.0km,杭浦高速海宁服务区东设置枢纽互通,枢纽与服务区复合建设。路线上跨杭海城际,上跨老沪昆铁路,与沪杭高速公路交叉处新设T型枢纽。终点位于屠甸镇沈卜村,东距沪杭高速屠甸互通约4.4km。

本项目全线设置高架桥,路线全长约17km(其中桐乡境内约1.0公里),设置双向六车道,规划起、终点各设置一处枢纽,中间设3处服务型互通(分别连接G525国道、江南大道和硖崇公路)。

本项目设硖崇公路互通连接线约3.5km,江南大道连接线约3.7km。高架桥下设置地面道路,起点与525交叉,终点与硖许公路相交,全长约4km。

本项目总投资约8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64亿元,定额建安费约57亿元。

本项目预计涉及上跨沪昆铁路设计一处、跨沪杭城际铁路设计一处、连接线跨沪昆铁路设计一处、临近沪昆高铁匝道设计一处。

2.2主要工程内容

本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1)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作;(2)初步设计包括本工程(含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养护设施、绿化、水保、环保工程、道路照明、机电设施、涉及铁路相关配套工程等)等的工程初测、初勘、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概算文件编制、征地拆迁图编绘、专题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安全性评价(涉铁(含城际铁路))、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配合招标人做好后续施工图设计招标及对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2.3服务周期要求

2.3.1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签订合同后9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初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2)项目建议书通过批复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3.2初步设计周期:

1)工可批复后1个月内,编制初步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初测与地质初勘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

2)工可批复后 3个月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并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工可批复后6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8天内,对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初设文件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的电子版(指可编辑的wordexcelCAD文档)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 年1127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0年1218 10 时 00 分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 CA 锁的单位,办理办法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21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123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18 10 时 00 分,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 138 号,海宁市交通局3#楼)。

5.2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http://hn.jxzbtb.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编: 314400

   话: 0573-87656519

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3楼

   编: 310014

   话: 0571-85381778

   真: 0571-87831861

人: 陈建青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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