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我局于2020年9月24日发布的善土告字[2020]24号出让文件,其中2018-3号地块的《规划条件》中建筑全装修要求补充为“居住建筑(含回购房)实行全装修成品交付,装修标准以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为准,且不低于每平方米1500元”。其他按原出让文件不变。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