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国道海宁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25国道海宁段整治工程(下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http://hn.jxzbtb.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525国道海盐与海宁交界处,沿现状道路整治。沿线下穿常台高速,与硖尖北线、G524、海昌南路、海宁大道、海涛路、同仁线、X707、硖诸线、桐九线、园区四路、卫胡路、郭盐线等相交,下穿在建高速钱江通道,与桑梓中路、之江路相交,与崇长线、科天线,下穿沪昆高速后与天顺南路、前进路相交,终点位于525国道海宁与余杭交界处,路线全长约46公里(已扣除完成的1.8公里)。部分路段结合远期快速路的规划,进行研究节点互通或者下穿通道。
2.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J01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1)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作;(2)勘察设计包括本工程(含路线、路基(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养护设施、绿化、水保、环保工程、道路照明、机电设施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项目在工可阶段,在通过线位方案论证,确定比较方案、推荐方案后,应提前安排初步设计勘察工程,以细化、深化工可方案设计。
2.3服务周期要求
2.3.1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签订合同后7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初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2)项目建议书通过批复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3.2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并在2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_10_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_6_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_20_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_3_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20份;
(4)合同签订后_8_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_20_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_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_20_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8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_20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_20_份;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分段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暂定每标段_30_份,最终数量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里程或分标段提供上述设计文件,以便不同实施主体开展项目招标及实施管理工作。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_15_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实际进度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分期或分段实施。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含CAD和PDF等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同时具备以下a、b两项资质要求: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9 年9 月 29 日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9年 10 月23 日 10 时 00 分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 CA 锁的单位,办理办法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 138 号,海宁市交通局3#楼)。
5.2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http://hn.jxzb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73-8728973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4010室
电 话:0571-87023067
传 真:0571-87323181
联 系 人:马跃 楼旭东
2019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