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高铁北广场地下空间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杭高铁北广场地下空间工程,招标人为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发包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余杭区南苑街道,北至文正街,南至沪杭高铁,西至乔司港,东至良熟路;
2.2建设规模:拟建设的余杭高铁北广场地下空间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880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停车场建筑面积20100平方米,地下一层车库与换乘通道预留配套区5030平方米,地下过街通道750平方米。余杭高铁北广场地下空间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北广场地下空间北至杭海城际铁路(文正街),南至沪杭高铁,西至乔司港,东至杭州地铁1号线(新丰路);地下过街通道上跨杭州地铁1号线,过街通道与地铁1号线垂直间距较小。
2.3本次招标估算:项目总投资概算482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931万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地下一层集散中心与地下车库工程等、新丰路过街通道;高铁站房出入口调整。其中地下一层集散中心与地下车库施工至结构顶板保护层,新丰路过街通道工程全部内容(含新丰路面恢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本招标工程范围内工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以项目经理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7名,当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按照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的高低排序;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按项目经理取得注册资格证书的时间前后排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17:00至 2019 年 9 月 29 日08:3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自主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申请人须知。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1)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变更证明确认手续证明复印件须附于资格预审资料中,原件备查。(3)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公示后10日内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拟任建造师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导致IC卡不能刷卡确认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记录诚信考核。
6.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发包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钱江西路180号钱江大厦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7号1号楼(里面的楼)3楼代理部
邮编: 邮编: 311100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人: 姜君
电话: 0573-80787369 电话: 057186225768
传真: 传真: 057186225768
2019年9月18日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 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7名,当得分相同时,则依次按照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的高低排序;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按项目经理取得注册资格证书的时间前后排序)。 | |
2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2.1 |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 | ||
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2 | 详细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2亿元及以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单项合同额2.5亿元及以上的铁路车站(或轨道交通杻纽)配套工程施工(须含地下空间建筑面积2.5万平方及以上); 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关键指标还需提供施工图,原件备查。 | ||
项目经理资格 |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以项目经理资格); | ||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 | ||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资格)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流动资金 | 具有40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需提供单位财务承诺书。 | ||
进浙施工备案等级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等级证明》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信用评价等级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申请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