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湖市财政局就平湖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和部分应急工程定点采购项目 (市政类、绿化类、 水务供水及污水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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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建安投资规模在20万元(含)以上至500万(不含)以下的供水和污水工程定点采购项目 | 8 | 家 | |||
2 | 工程建安投资规模在20万元(含)以上至500万(不含)以下的市政公用工程定点采购项目(除供水及污水工程外) | 10 | 家 | |||
3 | 工程建安投资规模在20万元(含)以上至500万(不含)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定点采购项目 | 10 | 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质要求: Ⅰ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备《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须经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Ⅱ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备《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须经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且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Ⅲ标段: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且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已取得嘉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市政公用专业)评定等级为合格(即B级)及以上。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5-19至2017-06-1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9:00分
七.投标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9:00分
九.开标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Ⅰ标段:人民币20000元;Ⅱ标段:人民币20000元;Ⅲ标段:人民币2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银行账号:38055 836157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3.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061736、0573-85272555
传真:0573-85061736、0573-85272555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2、采购人名称:平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传真:0573-85013033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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