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就平湖市行政中心空调和恒温恒湿机组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平政采公2017-18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平湖市行政中心空调和恒温恒湿机组改造项目 | 1 | 套 | 85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8-21至2017-09-1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2
七.投标地址: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7-09-12
九.开标地址: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8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银行账号:38055 83615 7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3.
4.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小姜
联系电话:0573-85631737
传真:0573-85061737
地址: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采购人名称:平湖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060208
传真:
地址:平湖市行政中心1号楼2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阮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3-85013033
传真: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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