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印发《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 信息发布时间:2022-10-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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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财政局印发《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对管理机构及职责、内控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深圳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实施的政府采购行为,适用《办法》。采购人的权责划分遵循“谁采购,谁负责”和“权责对等”原则,发挥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