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提升交易信息公开 规范使用省专家库 稳步试点“评定分离”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已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于2021年4月10日起实施,我县以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为契机,按照嘉兴市统一部署,从优化提升招标投标信息公开,规范使用全省统一的专家库,稳步试点工程项目“评定分离”三个方面,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建设。政策的实施有力推进了我县招投标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了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确保了交易市场竞争公开、公平、公正。
一、优化提升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统一实施招标文件备案前公示,明确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截至7月底,已完成109个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前公示,引入社会监督,推动招标人依法合规设置招标条件,提高招标文件编制透明度。优化公示流程,将评标专家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截至7月底,已完成61个项目评标专家定量评审结果公示,持续推动评标信息依法合规公开,促进提升评标专家履职能力。统一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公开合同订立信息,落实招标人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截至7月底,已完成90个项目合同公示,有效促进项目合同履约。
二、规范使用全省统一的专家库。我县自今年3月15日起,试点运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2.0系统,及时配置网络抽取终端所需网络环境,安排专职人员学习业务操作流程,积极做好《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及专家抽取规则的宣贯工作,指导招投标交易主体,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合理组建评标委员会。截至7月底,已顺利实施126个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涉及抽取专家504人次。
三、稳步试点工程项目“评定分离”。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创新,规范评标专家评审,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实现招标工作权责对等,我县自2020年10月1日起试行工程项目“评定分离”制度,设置合同估算价1亿元以上的工程、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200万元以上的工程货物类或工程服务类项目的试行限额标准,截至7月底,已采用“评定分离”的工程项目达到103个,涉及中标金额108.85亿元。
交易管理科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