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绿地一期(中山路滨河公园(城市双修))-先行段补充文件(1)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投标保证金原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 /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现统一修改为:“银行保函(电子或纸质)/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的内容,统一修改为:
“①、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I、银行保函应当为在浙江省内各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
II、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具有同等的投标保证金效力。
III、所选用的银行的保函文本主要条款应涵盖保证的范围保证金额、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贵任的形式、索赔、保证责任的解除、免责条款、争议的解决等。
IV、银行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届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
V、银行保函制作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模板中,银行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收。纸质银行保函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以此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纸质银行保函原件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以投标保证电子保函(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选择银行保函),网址:http://ggzy.jiashan.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中“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记录由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银行保函缴纳的提供在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统一修改为:“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银行转账形式及投标保证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记录由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纸质银行保函缴纳的,由评标委员审核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要求)”
4、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招标补充文件内容有冲突,均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5、本补充文件一经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smain/)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6、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jsmain/)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嘉善县银铁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徐女士,0573-84672655
地址:嘉善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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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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