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澉浦镇翠屏小区四期基建道路硬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澉招2022-5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澉浦镇翠屏小区四期基建道路硬化工程已由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以澉政【2022】2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澉浦镇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澉浦镇翠屏小区。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现状路基设计道路长424米,新建路基设计道路214米,设计道路宽4-7米,现在路基道路硬化面积1935平方米,新建路基道路结构面积1019平方米(其中暗浜路基处理结构面积100平方米),同步实施雨污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概算投资:15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8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9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澉浦镇人民政府150会议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证明,以及出示盐易码为绿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澉浦镇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澉浦镇
联系人:徐达
电话:0573-8651422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东、谢家路西银都大厦10楼西
联系人:姜佳辰
电话:0573-86118185
2022年11月28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4 |
“三类人员”要求 |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也可以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6 |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
/ |
7 |
企业施工业绩 |
/ |
8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9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1 |
联合体投标 |
/ |
11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