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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国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六期配套服务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嘉善国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六期配套服务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善国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六期配套服务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嘉善县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批复: 2503-330421-99-01-547707 ,招标人为嘉善经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建设地点:嘉善县惠民街道枫南村

2.2 建设规模:嘉善国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六期配套服务提升项目嘉善国开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六期总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包括标准厂房及配套29.9万平方米和办公楼1.8万平方米。本项目涉及提升改造厂房面积约19.1万平方米,具体包括配电系统(含厂房二次配电)、气体设备系统、制冷系统、洁净车间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等,致力于打造更加完善的集生产、办公、配套一体化的现代化产业园区。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完成1#厂房改造,二期完成2-4#厂房改造。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工程费用暂按54500万元。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998.0054万元。

注:工程费用指:(1)主要工程项目;(2)辅助和服务型的工程项目;(3)室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内)(4)场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外)。

2.3 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3.1项目管理设计规划与计划管理、设计优化管理、限额设计管理、设计功能调研、方案设计及施工设计审核、 组织专项设计审查、设计变更管理、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报批报建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及项目移交、工程结算管理、施工过程及质量保修期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建各方合同履约执行管理、施工过程及质量保修期内信访投诉处理等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3.2工程监理: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市政、机电及人防等)的施工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施工过程及质量保修期内信访投诉处理等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4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备案完成且结算审计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黑名单。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时无承担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中标后不得承担其他工程的监理。

3.2.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均需独立配置,不得兼任。还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期前(社保部门盖章的人员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且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应是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3.2.4 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拟派

3.2.5 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组管理人员与合同委派人员必须一致,且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组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合同人员一致,若有违约,违约行为按本招标文件违约条款执行。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3.3.1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2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3.3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3.4 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3.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3.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备案相关手续要求:符合条件者均可登记,省外监理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5.3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5.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3.5.5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252025年4月15日上午09点00时,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605/index.html)自主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登记即可)

4.2招标文件请用投标人的账号登录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605/index.html)自行下载,下载时间为2025年3252025年4月15日上午09点00时

4.3未取得“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网址: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605/index.html→投标人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4如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疑问,请咨询:

投标人在制作过程中若遇问题可与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新点公司联系(咨询电话:(Tel)4009980000)或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李先生0573-84129500。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纸质或电子)或电子保证保险保函,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份。(如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即可;以联合体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09点00时

开标地点:嘉善县创业路388号云帆大厦(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6室)

七、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善经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东升路18号2号楼505室  

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0573-84252190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联系人:张小一

电话:0573-84973399


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2

资质等级证书

1.  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的单位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 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单位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1)

(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3

省外进浙备案

证明

省外监理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或网页备案证明。(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4

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时无承担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中标后不得承担其他工程的监理。

(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拟派 (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

5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期前(社保部门盖章的人员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拉取的参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且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应是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5

其他强制性

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黑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

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有效。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日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日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