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嘉善县兴善公路魏塘互通工程已由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善发改受理〔 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保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嘉善县魏塘街道320国道与兴善公路交叉口,起点位于兴善公路嘉善塘以北处,C、D匝道顺接在建兴善公路高架桥(桩号K2+165),终点位于兴善公路三店塘以南处,B匝道下穿兴善公路高架(桩号K2+709.505),全长544.505m,采用T型互通,新建兴善高架至320国道南往西、南往东匝道和320国道至兴善高架东往南、西往南匝道,匝道全长约2.805km,全线新建特大桥1275.30m/1座,大桥1045.44m/3座。 项目总投资约3147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2335.75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及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雨污水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勘察、物探、精探(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跨国道安评与国道开口安评、施工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综合管线的迁改配合、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协助竣工图编制、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份数:按需提供) (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份数:按需提供) (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6)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7)配合期服务:从项目设计合同签订至项目交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8)合同签订后按进度要求,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9)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各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10)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方式发放。 5.2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时止,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 5.3招标文件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网址: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JS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记后根据系统提示自行下载,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 24日至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时止; 5.4如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疑问,请咨询:投标人在制作过程中若遇问题可与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点公司联系(咨询电话:(Tel)400-928-0095,18658175505)或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於先生 0573-84129500。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时。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上午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创业路388号云帆大厦(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6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未按要求进行网上登记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605/index.html)上发布。 |
8.监督部门 |
招 标 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轶斌 联 系 人:仲金 电 话:0573-84606127 电 话:0573-84123008 地 址:嘉善县施家南路567号 地 址:嘉善县嘉善大道666号景辰大厦2403室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81730721@qq.com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资质; ☑2、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
注:1、资质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 | 自 2020年 1月1日以来(以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建安费在1.3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新建公路(含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勘察; 自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建安费在1.3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公路工程(需含互通或枢纽工程)的设计;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规定。
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若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要求的,仅需提供一个
业绩即可。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勘察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
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
/ |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的情形。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年及以上勘察设计或设计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条建安费在1.3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公路工程(需含互通或枢纽工程)的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项规定。
注: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查表“(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1)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设计业绩后附(1)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复印件;(2)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公路规模、等级标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公路等级等内容的,必须附发包人或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该材料须体现工程规模、公路等级等并且满足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与招标阶段相适应的设计通过审查的证明文件等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承继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业绩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牵头人需承担设计任务,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