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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湾镇闸口股份经济合作社闸口集镇43-1号综合用房( NChw202562)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0-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交易公告

海宁市黄湾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海宁市黄湾镇闸口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闸口集镇43-1号综合用房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NChw202562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交易起始价(元/年)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租金

递增

(方式)

优先权人

是否租赁用途限定

是否腾空

1号

闸口集镇43-1号综合用房

97

3

9312

1700

50

办公用房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2.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自行踏勘计价按以上面积,不做调整,请自行在报价中折算

三、项目规定

1.租金递增:无。

2.租赁用途限定:标的用于 办公 ,且应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限制或特殊要求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装修期:请自行踏勘现场

4.保留价:起始价×租赁年限

5.标的租赁起止日期:合同签订时双方合同约定。

6.竞得人承租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租。

7.本项目标的优先权人。

8.标的若无水、无电的,由竞得人自行向国家相关部门咨询申请是否可以开通,可以开通的,相关费用自负。

9.竞得人设置广告、标志等,费用自理,且需经转让方和相关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

四、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誉。

五、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六、报名及缴纳保证金

竞买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注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缴纳保证金后,由交易中心确认竞买资格。    

1.报名

1.1线上注册

报名时间2025102709:00~103116:00

报名方式: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https://www.zjhnztb.com/pweb)或手机端(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完成实名认证。报名流程详见交易须知。

1.2资格审查

竞买人完成线上注册报名后,携带下述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2.1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103116:00(节假日除外)

1.2.2资格审查地点:海宁市黄湾镇闸口村委。

1.2.3审查资料:

1)报名电子确认单(网上注册报名后打印);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述若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4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不符合受让资格的;

2)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

3)无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已过期或失效的;

4)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同一标的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受托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缴纳保证金

竞买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应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由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2.1.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报名时间。

竞买人应于2025103116:00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2.2.保证金缴纳方式。

2.2.1竞买人报名成功后,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标的)交纳;

2.2.2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海宁市黄湾镇闸口股份经济合作社

纳税人识别号:N2330481747033847R

地址、电话:黄湾镇闸口街180号  0573-87952431

开户银行:农商银行黄湾支行

   号:201000001660189

网上竞价时间

竞买人获得竞买资格后,通过电脑端(https://www.zjhnztb.com/pweb)或手机端(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江南e”要素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竞价,网上竞价由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组成。网上竞价流程及规则详见交易须知。

自由竞价时间:标的1:20251130900 1000

              标的2:20    1000 1100。

限时竞价时间: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

、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合同

1.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赴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样本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1.竞得人应按照《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支付成交价款(或首付款)。

2.付款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不包括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算公式:成交总价(租金)=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租金涉及递增的,后一年的租金=前一年租金 *1+增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4.履约保证金:除成交价款外,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总价的6%计算。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保证金的退还

1.竞得人无违约的,其保证金在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付清价款、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转让方三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竞得人违约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转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最终出价人的资格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

5.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放弃受让的;

6.拒绝签订合同或办理过户手续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竞买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保证金转让方所有

、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合同样本说明

1.本《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样本)划线留白处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其实质性条款一般不得修改。

2.本《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样本)仅为合同参考文本,仅供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中心不承担因制作并提供合同参考文本而被要求承担的任何保证义务。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黄湾镇治江路291号

电话:87958918  

本项目交易文件请在附件栏自行下载。

 

海宁市黄湾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51024

 

 

 

 

附件下载:

NChw202562网上竞价交易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