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普泰大厦人才公寓及办公配套改造项目
答疑纪要01
答疑纪要内容:
1、本项目效果图及材料表已上传。
2、招标文件中所有需到现场的人员(包括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等),开标评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均不作要求。
3、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 EMS、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小时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接收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张女士,电话:13706595022。
投标人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
注:如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做好邮件的相关保护工作,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损坏、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费投标人自理。
4、开标前,公证机构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并公证,投标人(如有参加)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5、评标办法中商务标评审采用的下浮率 A、投标价格权重 B、浮动率 C 以及离散度 D 系数,在开标时所有商务报价宣读完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当场随机分四次分别抽取。
6、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招标人: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