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平湖市气象局
项目名称: 平湖市气象影视节目制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平湖市气象影视节目制作服务项目 | 1 | 280000 | 浙江省平湖市气象局 | 气象影视节目制作服务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2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生活需求,切实完成市政府要求的天气预报尤其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推进,确保2020年度气象影视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有序的推进气象影视节目服务机制,逐步建立气象影视节目服务政府购买的资质标准,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嘉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的规定,要求承接本次项目服务的服务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完成气象影视节目信息的制作及发布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浙江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在购买主体所在的地县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气象节目制作本身涉及到气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气象节目内容的可靠性,需要承担制作发布的企业具备专业的气象知识和专业人员。目前符合上述要求的气象服务企业只有嘉兴市嘉云气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嘉兴市嘉云气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新气象路5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7月31日 至 2020年08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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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平湖市气象局
联系人:居俊杰
联系电话: 0573-85061692
传 真: 0573-85133161
地 址: 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行政中心2号楼北5楼
名 称: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 陆卫忠
监管部门电话:0573-85013033
传 真: 0573-85013033
地 址: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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