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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海宁市第五中学龙渡校区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海宁市第五中学龙渡校区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0481-47-01-164360 。招标人(项目业主)海宁市第五中学,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海宁市许村镇万隆路南侧、锦绣路西侧地块。拟用地面积35277平方米(52.9亩)。按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三类标准设计,36个初中教学班规模建设,总建筑面积271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23156平方米,地下建筑4000平方米。地上建筑中:教学及辅助用房(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连廊)约16238平方米,办公用房2915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食堂等)4003平方米;地下建筑4000平方米。同时建设300米塑胶运动场、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估算约为18830.9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2843.62万元,要求限额设计。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节能、消防等)、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暖施(含空调)、装修(内外二次装修、室内二次专业装修、装修施工图、效果图)、基坑围护、消防通风、桩基、水电(含室外水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含单独报送电子政务办及视频办审核相关资料)、抗震支架、太阳能、室外附属(含道路及停车场)、田径场、景观绿化、亮化、围墙、校园文化及非正式学习空间的设计、装修效果图,部分定制家具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3本项目设计必须严格按照联系单及设计任务书进行限额设计。

2.4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时间20201218日上午900应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 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25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新建建筑、结构水电(含消防)、暖施(含空调)、基坑围护、消防通风、桩基、装修(含室外内二次装修、室内二次专业装修、装修效果图)、建筑智能化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剩余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消防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5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中标单位还需在中标后在海宁设立工作联络点。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0 1119 09 00 分至 2020 1218 090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期间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00分至 1700分,在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领取相关材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设计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6) 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方案设计业绩1个及以上[设计过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或建设造价6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7)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3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4.4由于目前仍为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线下投标登记可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96570150@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第五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万隆路88        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 

    编: 314409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周老师                         联 系 人:     吴女士                  

    话:    0573-                              话:    0573-87297016            

    真:    0573                               真:    0573-87297016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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