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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文苑小学二期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建文苑小学二期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文苑小学二期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 2018-330481-82-01-059981-000 ,招标人为 海宁市文苑小学,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长丰路南侧、立新桥港东侧、文苑小学一期西侧
    2.2施工工期:2021年4月15日前完工;
    2.3建安投资:约671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配合土建单位争创南湖杯
    2.5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包含室外道路、园路、小品构架、绿化种植、景观照明及场地给排水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修订)》(嘉建(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市政工程C三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含体育运动场等内容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 13 日至2020 12 04100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TPBidder/)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技术标资料中,格式自定;

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公示后10日内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拟任建造师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导致IC卡不能刷卡确认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记入诚信考核。

4.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海宁市文苑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智丰路32号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编: 314408                           编:314400

  人: 沈先生                         人:杨女士

    话:0573-87657271                     话:0573-87297011

    真:                                  真:0573-87297011

                                                     2020 11 13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体育运动场等内容(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

建造师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6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 2017 1 1 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塑胶工程 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 1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7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8

流动资金

具有2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须提供企业自己开出的财务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9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0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指失信惩戒名单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2

检测报告

为确保学校塑胶跑道的质量与安全,投标单位需提供颗粒、胶水及渗水型透气跑道符合GB36246-2018标准的检测报告,聚氨酯胶粘剂,颗粒,色膏,色粉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检测报告;EPDM颗粒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的检测报告;SGS测试的EPDM颗粒线性磨耗和VOC 54项测试合格报告;材料生产商出具权威机构颁发的彩色颗粒抗老化5000小时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不提供做无效标处理。

13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4

联合体投标协议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出具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

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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