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海宁市 >> 交易公告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杭海城际铁路场站配套项目(高铁站两站合一项目)设计(第二次)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杭海城际铁路场站配套项目(高铁站两站合一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海城际铁路场站配套项目(高铁站两站合一项目)设计(第二次)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杭海城际铁路场站配套项目(高铁站两站合一项目)设计(第二次)位于海宁西站站前区域。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7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6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120平方米),工程包括新建交通设施及配套服务综合楼,高铁站前广场改造,人民大道下穿隧道工程人民大道下穿隧道工程(总长度约为1000米,宽度为双向四车道),新建城际铁路站前广场,北洛阳港水系工程,风尚路(规划),其他市政配套工程。本项目投资估算(建安部分)约25000万元。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与方案设计单位对接、沟通)、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安装、基坑围护、智能化、幕墙、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等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图)、施工期的咨询服务以及与相关铁路部门对接沟通。

2.3计划设计周期:

2.3.1初步设计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2.3.2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2.3.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3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3.4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I)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有效注册于投标单位;

3.4近五年具有承担市政或公用(含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总投资不低于25000万元)或近五年具有承担铁路站场及站房(含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含在建项目)

3.5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3.6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牵头人需为“铁道行业甲级I)级资质”资质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网络登记与现场登记同时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 年 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10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审核通过),期间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海昌南路金汇大厦A座401)领取相关材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与线下均需登记。

4.2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登记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4)设计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近五年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 (8)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金汇大厦A401 

   编:314400                            编:  314400                

人:吴先生                       人:  褚女士                

   话:13586339873                      话:0573-87297970           

   真:                                  真:0573-87297971           

 

    

2020 10  28     

20201027144055298001.jpg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