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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官镇村级抱团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EPC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9-12-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盐官镇村级抱团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官镇村级抱团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EPC项目已经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9-330481-33-03-818164招标人为海宁市强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北侧、二斜港西侧。

2.2项目概况:项目用地25242m2,总建筑面积56497.44m2(地上52779.5m,地下3651.14m2)群体性工程,包括1#~5#厂房、1#2#门卫、配电间等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道路约4500m2、停车位约1100m2、雨污水井及管道敷设、庭院灯28套、苗木绿化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优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4本工程建设投资约11000万元。

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合同服务期

定额工期:579日历天,要求工期:530日历天(其中设计15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9年 12   30 日至2020 01  21     09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自主报名(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海宁市强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盐官镇                址:海宁市盐官镇联城路69号六楼    

   编:   314411                             编:  314411                        

人:  严先生                           人:  吴先生                         

   话:13758373618                    话:18868390608                     

   真:                               真:                                                     

 

  2019   12   30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提供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单个合同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人员身份及业绩规模特征的,可补充业主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

安全生产负责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8

企业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200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财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中需为原件。

9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正本中需为原件。

10

企业信用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均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为准,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2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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