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高铁北广场地下空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余杭高铁北广场地下空间工程 已由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项目代码2017-330110-47-01-072664-000,招标人为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发包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余杭区南苑街道,北至文正街,南至沪杭高铁,西至乔司港,东至良熟路。
2.2招标范围:拟建设的余杭高铁北广场地下空间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880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停车场建筑面积20100平方米,地下一层车库与换乘通道预留配套区5030平方米,地下过街通道750平方米。余杭高铁北广场地下空间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北广场地下空间北至杭海城际铁路(文正街),南至沪杭高铁,西至乔司港,东至杭州地铁1号线(新丰路);地下过街通道上跨杭州地铁1号线,过街通道与地铁1号线垂直间距较小。具体监理招标内容为对主要包括地下一层集散中心与地下车库工程等、新丰路过街通道;高铁站房出入口调整。其中地下一层集散中心与地下车库施工至结构顶板保护层,新丰路过街通道工程全部内容(含新丰路面恢复)
等全部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程投资约31637万元,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
2.3监理服务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保修期。
2.4本次招标监理的概算价为576.5664万元,监理服务备案基准价为464.1360万元。
2.5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嘉建(2018)10号)、(嘉建(2019)6号)文件规定,本工程监理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9 年11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10:0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自主报名。(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未变更;
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监理工程师投标及中标情况,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公示后10日内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拟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导致IC卡不能刷卡确认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记录诚信考核。
4.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第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发包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80号钱江大厦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北沙东路7号1号楼(里面的楼)3楼代理部
邮编: 邮编: 311100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人: 姜君
电话: 0573-80787369 电话: 057186225768
传真: 传真: 057186225768
2019 年 11 月 20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自2014年至今,企业监理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监理过邻近既有铁路(地铁)的国内地铁地下站或地下车站联通的深基坑建筑工程(地下建筑面积2.0万平方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面积的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项目总监资格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备查) |
5 | 项目总监业绩 | 自2014年至今,以总监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监理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监理过邻近既有铁路(地铁)的国内地铁地下站或地下车站联通的深基坑建筑工程(地下建筑面积2.0万平方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面积及项目总监人选的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监理人员 | 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6人。其中至少包括建筑专业、安装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各1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测量及监测工程师。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进浙监理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监理备案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8 | 信用评价等级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信用中国”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0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